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年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17〕180 号),加快本市高技能人才技能素质和服务质量建设,形成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经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批准,将举办2017年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电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四级/中级
2、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四级/中级
3、电工 四级/中级
二、竞赛费用
本市在职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加社保,免费参加竞赛,赛前预收600元,竞赛缺考不退预收款。
三、参赛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1、参加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竞赛的选手,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无初级证书,可以直接参加中级竞赛。
3、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具有相对应的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或“电工作业操作证”。
四、竞赛方式、培训时间、考试时间
1、理论知识竞赛
考试时间:2017年10、11月
2、实际操作竞赛
考试时间:2017年10、11月
3、培训时间:2017年9、10月(业余时间)
五、竞赛成绩
竞赛评定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占30%、操作技能成绩占70%计算确定,评定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
参赛选手成绩一次有效,成绩不合格选手无补考。
六、资格晋级
参赛选手评定成绩合格,成绩位于实际参赛选手总数前10%,且赛前持有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证书的选手,符合相关晋升条件,可晋升该职业(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项目,不予晋升。
七、竞赛报名方式
1、各参赛选手须在2017年7月13日之前向竞赛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9月1日起,委托具有A级培训资质的上菱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对参赛选手进行(约120课时)赛前技能知识培训,使参赛选手具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和相关技能知识的储备,以获得较好的成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伟曾 电 话:63179133 手 机:13661690648
传 真:63179133 邮 址: shsbgljpzx@163.com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40号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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