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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宣贯水泥玻璃 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2-09     来源:中国工业报      点击数:16317

        为打好水泥和玻璃行业去产能攻坚战,严禁新上扩大产能的建设项目,有效压减过剩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近日在京召开座谈会,宣贯《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巡视员吕桂新到会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部分骨干企业和行业媒体共计40余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的人员详细介绍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并对《办法》进行了解读。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和行业投资管理可能面临的事项与疑惑进行了充分交流。大家普遍认为:《办法》出台非常及时和必要,政策性、操作性都很强,符合当前压减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过剩产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实际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从源头把住“严禁新增产能”关口,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办法》既体现了分业施策、因地制宜,又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宣贯座谈,业内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澄清了疑惑;将有利于各方面更好地贯彻执行《办法》,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 
  吕桂新强调,新出台的置换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落实国发[2013]41号文和国办发[2016]34号的重要体现,要求新建项目必须产能置换,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出台了新办法,有利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继续落实压减过剩产能,推动联合重组。并要求各省市工业主管部门真抓实干,贯彻落实,做好舆论宣传,加强监督检查,鼓励媒体协会监督,对典型案例曝光,进一步联合惩戒。要求各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有问题可以随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