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暨优秀论文推选活动的通知(第二轮)
发布日期:2024-09-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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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温州座谈会部署和要求,总结交流推广近年来长三角地区设备智能运维领域取得的创新成果,推动设备运维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经研究,长三角地区设备管理协会和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服务联盟将于近期开展第一届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暨优秀论文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成果申报单位为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注册的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院所等。
(二)优秀论文申报为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范围内从事设备智能运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重点
(一)成果申报:本届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项目要着重突出智能化、数字化、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应用、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智慧物流、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创新与实践,充分体现设备智能运维在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集成创新等方面的探索和经验总结。
(二)优秀论文申报:本届设备智能运维优秀论文要着重突出设备智能运维管理模式、方法、手段创新;设备智能运维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设备运行状态在线监控、设备维护修理智慧决策、设备能源消耗智能管控;设备智能运维信息化平台开发、应用及成果。
三、申报创新成果暨优秀论文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的创新成果暨优秀论文要明显优于原来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采用了独特的管理理念和运营机制,创立了新颖的技术平台和数字架构,创新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超过省(市)内先进水平。
(二)创新成果暨优秀论文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可操作性强,有明显的效能,达到了创造性应用,并得到改进和发展。
(三)运用创新成果后,经过科学评估和相关数据统计证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创新成果要有代表性,在行业、区域或相关范围内具有榜样和引领作用。
(四)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可以借鉴或推广到同行业,解决企业同类或类似相关问题。
四、申报创新成果的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本届创新成果项目分为:管理类,技术类。分别设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级别。本届论文分为:管理类,技术类。分别设特别优秀、优秀二个级别。
(二)创新成果暨优秀论文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第一届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报告撰写要求》(附件1),认真填写成果申报表(附件2),提交相关资料。申报个人按照《第一届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论文撰写要求》(附件3),提交相关资料。
(三)创新成果暨优秀论文审核
由长三角地区设备管理协会领导、行业专家、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组成创新成果审核委员会,根据企业(个人)提供的材料、专家审核情况和其他信息,对报送的创新成果报告(论文)进行评审,并根据该成果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力和自身价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审定。
(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本届创新成果推荐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创新成果推荐材料的电子文本(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扫描版本),提交邮箱为:shsbgl @ 163.com。
五、创新成果暨优秀论文发布、授证、交流和展示
(一)发布:拟于2024年11月初举办的“第四届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发展论坛”大会上,发布创新成果项目和优秀论文。
(二)授证:由出席“第四届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发展论坛大会”的领导在会上向创新成果获奖单位和优秀论文获奖个人颁发由三省一市设备管理协会共同盖章的荣誉证书。
(三)论文发表:特别优秀论文将发表在《中国设备工程》或《设备管理与维修》等国家级杂志上;优秀论文和创新成果编入《第一届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集》。
(四)展示:搭建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展示平台,分享管理经验,开展技术交流,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对关注度较高的热点成果项目,邀请成果完成单位联合举办专题交流会。
(五)获得本届创新成果项目的单位,可参照国家有关奖励文件规定,结合本行业和本单位奖励办法,给予成果完成人适当奖励。
六、联系方式
第一届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推选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刘娇
电 话:021-63176379
手 机:13585640890
手 机:13585640890
邮 编:200070
邮 箱:shsbgl@163.com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40号三楼(上海市设备管理协会)
附件:
1、第一届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报告撰写要求
2、第一届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申报表
3、第一届长三角设备智能运维创新成果论文撰写要求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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