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设备管理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30 来源:上海市设备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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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市社团局的有关规定和《上海市设备管理协会章程》,制定本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依据企业拥有的设备固定资产原值(按上一年年末数),会费标准分别为: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单位应于每年7月31日前按规定缴纳会费。
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
三、会费管理
1、本协会收取会费时,使用国家财政部监制的“上海市社会团体专用收据。”
2、本协会秘书处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会费收支帐册,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支出会费和编制财务报表。
3、本协会的经费,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用于符合协会宗旨的业务活动及运作。
4、协会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会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和监事的审议,并在年检时向登记机关报告,接受监督。
5、本办法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6、本办法自本协会八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设备管理协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