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对2008年3月成立以来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国家环保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国家环保局”)、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于2016年11月14日公布了《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共85件,包括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领域部门规章目录(57件)和核与辐射领域部门规章目录(28件)。其中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领域部门规章目录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危险废物等,部分目录如下: